案件通知公告
合众之睿服务社会, 努力做最受尊敬的律师!
位置:首页>通知通告>案件通知公告2021年8月27日,榆中县人民法院于作出(2021)甘0123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,裁定受理甘肃高崖金城水泥有限公司(下称金城水泥)破产清算申请,并于2021年9月17日作出(2021)甘0123民破1号民事决定书,指定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。
管理人经对第一次职工债权公示提出的异议,对相关职工债权进行复核、修正后形成了《职工债权异议修正公示表》,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四十八条“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、伤残补助、抚恤费用,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,不必申报,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。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,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;管理人不予更正的,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”之规定,将《职工债权异议修正公示表》进行公示公示日期至2023年5月31日止。
如职工本人对本次公示的《职工债权异议修正公示表》有异议,应在公示期内向榆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,视为对本次公示《职工债权异议修正公示表》等载明的内容无异议。
特此公示
2023年4月3日
附件:甘关于甘肃高崖金城水泥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异议修正的公示
地址: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飞雁街116号陇星大厦1号楼14层
电话:0931-826605
网站:www.heruilawyer.com
邮编:730000
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飞雁街116号陇星大厦1号楼14层
电话:0931-8266059,8266315
邮箱:heruilvshishiwusuo@foxmail.com
微信扫二维码
关注公众号